时间:2022-09-15 05:07:42 | 浏览:5313
近日
江西省吉安市
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栽了!
2019年12月13日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依法对李某华等29名被告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进行公开宣判
▲宣判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0年左右
李某华沉迷赌博、不务正业
开始混迹社会
2002年左右
李某华因欠下高额赌债
逃往浙江宁波躲债
并在宁波继续混迹社会
2005年开始
李某华在宁波网罗了
以安福籍为主的部分社会闲散人员
形成了以李某华为首的犯罪团伙
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后李某华被捕入狱
2015年刑满释放后
为快速获取经济利益
李某华带领左某等人开设赌场
使原本相对分散
缺乏统一组织的多股势力
迅速集中到李某华周围
逐步形成
以李某华为组织者、领导者
以左某、刘某甲等五人为骨干的
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
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
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严重破坏了
安福县域内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
以被告人李某华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29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下列判决。
首要分子:李某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管某、左某、刘某等11名依法判处十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成员:朱某、欧阳某等17名依法判处四年一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某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敛的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近日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
被告人欧某彬、郭某勤等29人涉黑案
进行宣判
▲宣判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4年4月
欧某彬以公司为依托
大肆网罗了郭某勤、符谢某等
一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
逐渐形成
以欧某彬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2015年至2018年间
欧阳彬以公司名义
在吉水县城南设立据点
组织、操纵
郭家勤、谢亮等团伙成员为非作恶
有组织地实施
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以欧阳彬为首的
黑社会性质组织基本形成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
先后实施了30起犯罪活动
及25起违法行为
严重破坏了
吉水县城南的经济、社会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
以欧某彬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在吉水县城南及周边一带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强势、层级清晰,纪律明确,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造成了恶劣的重大社会影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地位、作用、认罪悔罪的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性等,法院依法作出下列一审判决。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欧某彬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判处被告人郭某勤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江西法院
黑社会组织27人以商养黑获刑,最高获刑19年6个月吉安法院网讯 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10项罪名判处欧某彬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栽了!2019年12月13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华等2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进行公开宣判▲宣判现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左右李某华沉迷赌博、不务正业开始混迹社会2002年左
吉州首例涉黑案件一审宣判 29人被判有期徒刑最高获刑25年
高铁一通天地宽,这句话在世界各地不断被应验。从2019年12月昌(吉)赣高铁正式通车,如今,吉安已经步入“高铁时代”近一年,一年来,吉安发生着怎样的变化?2020年“聚焦吉安城投 展望城市发展”媒体行活动采访团深入吉安高铁新区,参观高铁吉安
近日,高州法院依法对黄某石等37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黄某石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
文/图 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黄夏湖 蔡东平今天(10月23日),广东省揭阳普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成吉等17人涉黑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
一审判决7月12日,永安法院公开宣判陈某聪等20人涉黑案件,主犯陈某聪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
4月12日至17日,宜春市两级法院先后对5件3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这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宜春法院组织的首次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春两级法院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始终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目前,全市
袁州法院一审公开宣判28人涉黑案 首犯获刑22年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萍乡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全面摸排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对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随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一大批黑恶势力原形
6月30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娄底市第五届政协原委员、常委,涟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贺顺清受贿并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一案。该院院长龚新连主审此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等50余人参加旁听。法院经审理
高安熊某敏等25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主犯最高获刑24年6月20日,高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熊某敏等2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四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高安法院经审理查明,上
11月15日,上饶信州公安侦办的梅某寒、廖某兵等人涉黑案件经铅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铅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23名被告人的主要犯罪事实、罪名均被判决确认。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梅某寒、廖某兵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信州区城区
吉水:宣判首起涉黑案件 29人被判刑,最高获刑19年6个月近日,吉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欧某彬等29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吉水法院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
2019年2月14日,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昌等12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判决的第4起涉恶案件。被告人张某昌等1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