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6 09:35:54 | 浏览:812
贵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静默管理期间居民出入小区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全市从2022年8月17日12时开始实行小区封控管理,为保障辖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将采取订单配送方式提供居民最基本生活物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除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居家,不得外出小区;
2、所有超市、农贸市场实行订单服务配送制;
3、实施订单配送服务范围为雄石街道,东门街道,花园街道,滨江镇的滨江社区、青石桥社区、长石社区,流口镇的流口社区内高风险区外的小区;
4、需要提供食品、药品等基本生活物资的居民,由社区或超市提供相关服务;
5、广大群众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封控管理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将加强巡逻管制,对不听劝导、拒不执行封控管理指令,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责任。
贵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17日
来源:贵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