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贵溪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受理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使用通行证、工作证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力度,严肃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违反防疫纪律问题,现将受理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使用通行证、工作证有关问...
贵溪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受理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使用通行证、工作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力度,严肃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违反防疫纪律问题,现将受理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使用通行证、工作证有关问题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滥用工作证、通行证,用于公务之外的行为。
(二)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超区域使用工作证、通行证的行为。
(三)将工作证、通行证私自借用给其他人的行为。
(四)在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发表炫耀工作证、通行证“特权”言论,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防疫纪律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01-3316399。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有关违纪违法行为,贵溪市纪委市监委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同时,检举控告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诬告陷害他人。对属于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贵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溪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来源:廉洁贵溪